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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【发稿:李昱 审核: | 发布日期:2015-04-28 】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决定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4月4日(周六)至4月6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

各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、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,清明节期间学院行政值班人员须按原值班时间安排坚守岗位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。

特此通知

办公室

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