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经管首页 > 重要通知 > 正文

关于2016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安排的通知

【发稿:李昱 审核: | 发布日期:2015-04-29 】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省教育厅安排,我院2016届毕业生摄像时间定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29日进行。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是涉及到学院和学生利益的一个重要环节,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,指定专人做好本二级学院毕业生摄像的组织工作,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有序地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要事先提前通知到学生本人,根据摄像时间安排组织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摄像,不得请假或缺席,否则影响毕业证书领取,后果自负。

2. 各二级学院请安排领队人员(辅导员)2人,并于2015年4月27日前将领队人员的名单和手机号码报教务处。

3.依据省厅教秘学[2003]110号文件要求,按每生摄像工本费15元(二寸照片4张,一寸照片8张)收取,请通知各班班长于4月24日之前分南北校区交教务处(北校区交科技楼701室汪嵊老师、南校区交图书馆一楼教材科张云老师)。

4.摄像时间

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4月29日。各二级学院具体摄像时间安排详见附件。

5.摄像地点

北校区:北校区图书馆一楼

南校区:南校区图书馆一楼

6.摄像工作联系方式

北校区联系人:汪嵊,许斗  联系电话:5775107

南校区联系人:胡明,程琳  联系电话:5777116

特此通知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教 务 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5年4月16日

 


附件:2016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.xls